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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采暖期停暖收费通知
沙河镇地区、豪德贸易广场各热用户:
2013-2014 采暖期即将来临,我公司现已做好本采暖期供暖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停暖及收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包头市供热条例》的规定,凡具备分户控制供热条件的热用户,如果一个采暖期不用热,必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带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的复印件、总暖费15%的基本热费到包头市华融热力公司营业大厅办理停暖手续,并签订停暖协议,否则仍按正常供暖全额收缴暖费。
二、根据《包头市供热条例》的规定,我公司收缴热费时间从9月15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每日收费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不休息。
三、根据《包头市供热条例》的规定,热费以预付方式缴纳,不按期交费的,从11月1日起将每天按总欠费的1‰加收滞纳金;对于有欠费的非分户供暖的单元或整栋楼采取先收费后供暖的方式即整单元或整栋楼全部交清热费后方可供暖,否则责任由相关热用户自行承担(另行告知)。
四、根据包头市2008年度有关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如有新文件另行通知):
1、 居民3.5元/平方米•月 非居民4.4元/平方米•月。
2、 3米(包括3米)以上按相应标准收取超高费。
3、 现金或刷卡均可交费。但为了安全和方便,建议您刷卡交费。
五、办理地址:
沙河镇花园路2号华融热力公司营业大厅(兰溪花园南门对面)。
六、联系电话:400-615-7561
公司网址:http://huarong.hua-lu.net
包头市华融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日